欧宝平台GQY视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51号),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并要求公司进行书面说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年报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一、2023年,公司实现收入13,502.45万元,同比下滑17.30%,其中第四季度收入4,514.87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33.44%;直销、经销业务收入分别为7,866.89万元和5,635.56万元,分别同比下滑25.87%和1.40%,经销业务收入占比由35.00%提升至 41.74%;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分别为11,886.08万元和1,549.14万元,分别同比变动-22.03%和58.69%,且系统集成业务对应营业成本仅有直接材料和其他费用,人工费为0;根据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本期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117.74万元,主要包括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新增的贸易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取得合同方式、对应业务和产品内容、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合同金额是否与客户规模和经营情况匹配、最终产品流向、信用账期、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等情形,核查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收入确认不审慎、不合规的情形。
1、补充说明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取得合同方式、对应业务和产品内容
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取得合同方式、对应业务和产品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含税) 收入确认金额(不含税) 收入确认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取得合同方式 业务内容
2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 大数据平台技术服务、物联网方案集成服务、软硬件安装调试的集成服务等 2023年9月 8,000,000.00 7,547,169.81 2023年12月 服务结算单、软件上线通知书、设备到货确认单 直销 系统集成
4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含通信)系统集成及安装项目 DLP显示屏 2023年3月 3,402,600.00 3,011,150.44 2023年12月 验收(单)报告 经销 大屏业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检查站智能查验系统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交换机、智能网关、服务器、防火墙等 2023年9月 3,319,450.00 2,937,566.10 2023年12月 验收(单)报告 直销 系统集成
6 重庆地铁市域快线.73 2023年12月 验收(单)报告 经销 大屏业务
7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大(中)队值班室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会议电视终端、超高清摄像机、琴式三联操作台等 2023年12月 1,877,000.00 1,661,061.94 2023年12月 验收(单)报告 直销 系统集成
9 双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一体化只读接口、手机多路取证分析工作站、摄像机、会议平板等 2023年11月 1,698,000.00 1,502,654.87 2023年12月 验收(单)报告 直销 系统集成
10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怒江支队机关礼堂、基层勤务指挥室升级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LED显示屏 2023年7月 1,427,775.00 1,263,517.71 2023年12月 验收(单)报告 直销 大屏业务
2、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合同金额是否与客户规模和经营情况匹配、最终产品流向、信用账期、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等情形
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主要项目的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合同金额是否与客户规模和经营情况匹配、最终产品流向、信用账期、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等情形,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客户规模(注册资本) 合同金额是否与客户规模和经营情况匹配 最终产品流向 信用账期 截至回函日回款情况 期后是否退货退款 是否第三方回款 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注1)
1 港城广场建设项目 容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否 10000万 是 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设备到货经清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项目安装调试完成经需方确认,且大屏正常运行满30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300,000.00 否 是(注2) 否
2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 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否 40000万 是 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当期项目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其中首期项目的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约生效后,甲方正式出具开工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当期项目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建设总金额的50%;当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建设总金额的15%;当期项目维保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建设总金额的剩余5%。 - 否 否 否
3 广西电网公司2023年省级物资集中采购第五批公开招标(紧急)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否 1419133万 是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6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4,283,321.05 否 否 否
4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含通信)系统集成及安装项目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否 1000万 是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具体金额为1020780元,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合同总价的67%,到货后,双方签署到货确认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0%;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签署安装调试确认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7%;质保金:合同总价的3%,具体金额为102078元;待产品的质保期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无索赔(如有索赔则待索赔完成后)后。甲方于保质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2,611,580.00 否 否 否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检查站智能查验系统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否 不适用 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合同总金额30%;第二次付款货物全部到场,并完成到货验收,付款至合同总金额50%;第一次付款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付款至合同总金额70%;第四次付款通过项目终验合格,提供结算审计金额10%的银行保函(五年,到期后无息返还),由总站机 关及所属边境管理支队依照本合同设备单价及数量分别予以支付。付款至合同总金额100%。 3,319,450.00 否 否 否
6 重庆地铁市域快线璧山至铜梁线 北京鑫博腾飞科技有限公司 否 5000万 是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预付款:合同金额的45%。本合同生效后,供货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支付供货方预付款;发货款:发货前支付合同金额的45%。供货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支付供货方对应的款项;安装调试款:安装调试完毕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1,716,299.10 否 否 否
7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大(中)队值班室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否 不适用 是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额的30%,由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日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将采购货物(产品)全部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最终书面验收合格7个日历天内,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一次性支付给 乙方合同总价款的70%,即甲方一次性结算清合同剩余价款。 1,877,000.00 否 否 否
8 石家庄市公安局设备采购项目 石家庄市公安局 否 不适用 是 石家庄市公安局 合同签订后乙方安排设备进场安装施工,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审计,乙方按结算审计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按结算审计金额支付全部款项。设备正式交付使用一年无相关质量问题后,甲方全额无息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 1,767,325.00 否 否 否
9 双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双辽市公安局 否 不适用 是 双辽市公安局 采购人自行付款:采购人承诺在验收合格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 否 否 否
10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怒江支队机关礼堂、基层勤务指挥室升级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怒江边境管理支队(怒江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 否 不适用 是 怒江边境管理支队(怒江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 双方签署合同后,全部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加电调试连续试运行1个月,并通过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终验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结算申请资料,待甲方结算审计,扣除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甲方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乙方按照审计结算价开具剩余款项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剩余款项;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无息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函,履约保障金退还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三年期限的,合同总额5%的质保保函。 1,427,775.00 否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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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内蒙古康乃尔化工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 安徽中科新辰技术有限公司 否 1000万 是 中化学(内蒙古)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 发货前3天,需方以电汇的结算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7天内,需方以六个月银行承兑的结算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70%。 390,000.00 否 否 否
12 中兴路658号院改造工程(宁波城管) 宁波宁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否 500万 是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项目竣工交付后的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625,000.00 否 否 否
13 云南移动DLP大屏维护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否 413713.07万 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合同款在乙方完成合同期内所有服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 1,084,574.00 否 否 是(注3)
14 北京客运专线维保项目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务段 否 不适用 是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务段 一次性支付1060000.00元,乙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如遇节假日顺延、非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365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乙方付款。 - 否 否 是(注3)
注1:公司判断毛利率异常标准为:1)项目毛利率为负数;2)大屏业务与公司产品正常毛利率相比浮动超过5个点为异常,如LED大屏SMD系列毛利率约5%-15%、LED大屏COB系列毛利率约15%-25%、DLP大屏毛利率约25%-50%;3)系统集成业务毛利率浮动超过5个点为异常,因普遍为非标系项目,差异化与定制化较强,受到项目竞争程度,技术参数要求等因素影响,毛利率一般在10%—25%。
注2:港城广场建设项目回款4,300,000.00元为第三方弘星大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弘星大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客户容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经与公司商讨同意弘星大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代付货款,三方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弘星大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代容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支付港城广场建设项目货款4,300,000.00元。
公司销售业务一般为直销、经销两种模式。1)直销类业务:公司通过客户发布的招投标信息进行投标,中标后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即公司直接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2)经销类业务:公司一般需要配合经销商进行大屏、系统集成部分的投标工作,经销商获取业务后将大屏类、系统集成类业务分包给公司,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相关的合同。
两种模式下,DLP产品由公司生产、安装、售后,除DLP产品外的其他产品由公司进行OEM生产、安装、售后,并获取到货签收单、安装调试确认单等相关单据,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具有匹配关系,因此公司收入项目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实际业务和需求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况。
1)出货:销售经理根据与客户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日期出具发货指令给供应部门进行备货、包装出货。
2)安装调试并取得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货物送至客户处,由客户、本公司项目组人员共同清点交接无误后,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名。完成送货后,项目组人员组织系统安装调试,并取得客户出具的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初)验收报告或合同约定的相关验收单据,即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3)确认收入:每月末公司财务部门将收集的经客户签署的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与业务系统记录进行数量、价格核对后确认销售收入,如果合同规定有产品质量保证金的,确认的收入中应包括产品质量保证金。
公司第四季度收入确认项目均已完工通过客户验收,并获取验收报告或合同约定的相关验收单据,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确认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收入确认不审慎、不合规的情形。
(2)补充披露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说明前十名经销客户名称(关联方合计)欧宝平台、合作年限、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销售内容、合同金额、收入金额、信用账期、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以及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核查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问题。
1、补充披露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
公司经销业务模式的开展主要由经销商通过其业务资源去获取项目的招投标信息,由公司销售人员配合经销商提供项目投标技术参数、项目报价等信息最终经销商中标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相关的合同,DLP产品由公司生产、安装、售后,除DLP产品外的其他产品由公司进行OEM生产、安装、售后。
公司下游的经销商主要为代理商,公司选择的经销商标准为: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组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资信状况;2)拥有比较完备的销售体系,良好的客户关系,能提供完善的市场管理、销售运作能力,包括组织拓展、营销计划;3)认可公司产品,并愿意投入资源、人力拓展公司业务。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主要在业务培训、商务合作两方面,公司各大区销售人员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业务培训,推广公司的产品知识,使其了解公司产品最新情况,便于其开展业务;在经销商获取意向项目时,公司对其提供技术参数、投标报价等服务。
公司大屏产品系列分为标准系列和非标系列:标准系列分为黄河系、华夏系、DLP系。根据竞争对手和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设定黄河系为SMD系列为主,该产品需求大,竞争激烈,毛利率约5%-15%;华夏系为倒装COB为主,技术要求较高,毛利率约15%-25%;DLP毛利率在25%—50%;非标系根据项目竞争程度,技术参数要求,毛利率在10%—25%。公司在此基础之上根据项目中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调整然后对经销商进行报价。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根据公司库存情况分为厂区发货或供应商直接送至施工安装现场两种情况,若联系供应商直接送至施工安装现场,一般要求供应商按公司需求进行OEM生产,生产完成后货物直发业主现场,由公司提供安装调试。同时,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一般需要内置公司已获得专利权的DMS大屏可视化集成控制管理软件(获得密钥)才可进行操作。因公司产品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的产品,并且经销商是在获取项目后才向公司进行采购,所以不存在退换货的情况,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公司工程部进行售后、维保。
2、说明前十名经销客户名称(关联方合计)、合作年限、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销售内容、合同金额、收入金额、信用账期、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
序号 客户名称 合作年限 是否为关联方 项目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合同金额 信用账期 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 是否发生退换退款
1 容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 否 港城广场建设项目 P1.875LED室内全彩屏、数字会议单元、会议系统、数字音频处理器等 8,600,000.00 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设备到货经清点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含),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项目安装调试完成经需方确认,且大屏正常运行满30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300,000.00 否
2 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3 否 开封市体育中心体育工艺工程显示项目 LED显示屏 7,491,000.00 双方合同签订生效,甲方收到乙方5%履约保函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为预付款;按每月甲方与监理、总包方审核的月形象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本期应支付金额=本期完成工程量*合同总金额*70%;工程验收合格且甲方与总包方、建设方的工程结算经开封市审计局审查通过后10天内,乙方提交体育工艺工程各部分工程结算书甲方30个 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收到建设方工程进度款并扣除合同约定的相关扣款后支付至审计局审定金额的97%;工程质量保修金(3%)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并扣除合同约定的相关应扣款后28天内无息返还剩余工程质量保修金。 4,612,700.00 否
3 黑魔方(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否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信息化基础设施后续建设项目 LED显示屏 1,800,000.00 合同签订后7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供方收到款项后即安排发货事宜;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 1,190,000.00 否
国家疾控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应急指挥中心 LED显示屏 1,650,000.0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其中20%作为合同定金);货到现场全部清点完成后7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最迟不晚于2023年7月31日,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1,650,000.00 否
国能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主控室大屏二期扩容项目 LED显示屏 1,034,326.00 发货前7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其中20%作为合同的定金),供方收到款项后即安排发货事宜;安装调试完毕后90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 1,034,326.00 否
4 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 否 2023年吉利汽车集团杭州机场户外硬件屏幕系统搭建项目 LED显示屏 3,500,000.00 第一期:合同金额的50%,支付条件:整体钢结构完工确认后,甲方按合同及附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若验收存在扣款,则在合同金额50%的范围内扣除扣款部分后付款);第二期:合同金额的40%,支付条件:全部屏体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全部竣工交付验收,甲方按合同及附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若验收存在扣款,则在合同金额40%的范围内扣除扣款部分后付款);终付款:合同金额 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终验收通过满3年无质量问题的,无息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若验收存在扣款,则在合同金额10%的范围内扣除扣款部分后付款)。 1,750,000.00 否
5 江苏弗拉伊戈自动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6 否 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含通信)系统集成及安装项目 DLP显示屏 3,402,600.00 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总价的67%,到货后,双方签署到货确认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0%;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签署安装调试确认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7%;质保金:合同总价的3%,待产品的质保期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无索赔(如有索赔则待索赔完成后)后。甲方于保质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 2,611,580.00 否
福州地铁4号线备品备件 OPS机芯 30,000.00 合同签订后7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货款。供方收到款项后,按需方发货通知安排发货事宜。 30,000.00 否
6 通曼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2 否 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信号系统集成采购项目大屏设备采购项目 DLP显示屏 2,290,000.00 每批次发货前15天,以电汇方式分批支付该批货物的50%发货款;卖方按约定的交货日期将每批货物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买方审核无误后28天内支付给卖方该批货物合同价格的20%;大屏试运营或大屏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28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30% 2,290,000.00 否
重庆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项目(COCC)备品备件 DLP显示屏 142,650.00 本合同生效后,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142,650.00 否
7 宁波宁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 否 中兴路658号院改造工程(宁波城管) LED显示屏 1,250,000.00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项目竣工交付后的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625,000.00 否
奉化茗山智创小镇客厅 LED显示屏 1,000,000.00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供方收到相应货款后安排设备发货安装事宜;项目安装结束后供方需提供施工资料,积极协助需方进行项目验收,需方在 800,000.00 否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安装结束后试运行90天,系统运行无异常,需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一年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剩余的5%尾款。
8 北京鑫博腾飞科技有限公司 1 否 重庆地铁市域快线%。本合同生效后,供货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支付供货方预付款;发货款:发货前支付合同金额的45%;安装调试款:安装调试完毕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1,716,299.10 否
9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 1 否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沙河分公司基于数字化+物联网的城镇燃气区域调控实施应用 LED显示屏 1,670,000.00 发货前3天,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5%,供方收到款项后即安排发货事宜;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加电调试完成后,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 1,670,000.00 否
10 华鑫技术有限公司 2 否 广州赤沙车辆段地铁治安监控通讯指挥中心迁建项目 LED显示屏 1,580,000.00 合同签订后15天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经清点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系统验收交付后2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 1,292,880.00 否
3、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出货:销售经理根据与客户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日期出具发货指令给供应部门进行备货、包装出货。
2)安装调试并取得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货物送至客户处,由客户、本公司项目组人员共同清点交接无误后,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名。完成送货后,项目组人员组织系统安装调试,并取得客户出具的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即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3)确认收入:每月末公司财务部门将收集的经客户签署的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与业务系统记录进行数量、价格核对后确认销售收入,如果合同规定有产品质量保证金的,确认的收入中应包括产品质量保证金。
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方法为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公司经销模式为买断式销售,经销模式下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以购买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安装调试确认单或验收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结合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核查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经销商代理的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是否最终销售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 本期销售额(含税) 本期回款额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 截至发函日的累计回款金额
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根据公司库存情况分为厂区发货或供应商直接送至施工安装现场两种情况。因公司产品为根据客户需求的定制类产品,并且经销商是在获取项目后才向公司进行采购,所以不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情况。
综上,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问题。
(3)补充说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合同具体情况、包括销售内容、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对应供应商情况、相应收入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结合业务模式说明人工费发生额为0,营业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的原因,结合合同签署、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和最终销售情况等说明相关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属于贸易型业务等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收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1、补充说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合同具体情况、包括销售内容、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对应供应商情况、相应收入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
序号 项目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客户名称 客户规模(注册资本) 是否公司关联方 主要供应商情况 收入核算方法
1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 大数据平台技术服务、物联网方案集成服务、软硬件安装调试的集成服务等 8,000,000.00 7,547,169.81 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40000万 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开封市分公司 数据传输组件、终端设备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等 总额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检查站智能查验系统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交换机、智能网关、服务器、防火墙等 3,319,450.00 2,937,56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不适用 否 吉林省科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智能查验系统设备 总额法
3 长宁区基地项目综合布线及配电设备调试与采购 综合布线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16000万 否 上海盛通电讯器材有限公司 线材 净额法
4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大(中)队值班室指挥调度 会议电视终端、超高清摄像机、琴式三联操作台等 1,877,000.00 1,661,061.94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不适用 否 昆明维仕达科技有限公司 琴式三联操作台、琴式三联操作台配套椅子等 总额法
序号 项目名称 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销售内容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客户名称 客户规模(注册资本) 是否公司关联方 主要供应商情况 收入核算方法
5 双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一体化只读接口、手机多路取证分析工作站、摄像机、会议平板等 1,698,000.00 1,502,654.87 双辽市公安局 不适用 否 沈阳金博朗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实验室设备 总额法
6 开封市招生考试中心考点智能安检门项目 智能安检门 1,665,000.00 1,473,451.33 开封市招生考试中心 871.7万 否 河南星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智能安检门 总额法
7 2023年基层单位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分布式节点 994,601.90 44,010.53 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05.3333万 否 无锡思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分布式节点 净额法
8 范县政务运行服务项目 投影设备、千兆交换机、机柜、高拍仪等 1,687,324.80 71,104.66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3000万 否 郑州英之杰科贸有限公司 交换机、投影设备、机柜等 净额法
序号 项目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客户名称 客户规模(注册资本) 是否公司关联方 主要供应商情况 收入核算方法
9 专业教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虚拟现实展示创作平台、虚拟仿真训练软件、多媒体教材等 525,000.00 23,584.89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3000万 否 河南美森实业有限公司 虚拟管理设备与控制系统 净额法
公司的系统集成类业务一般需结合客户需求及现场勘查的具体情况,分析客户环境适用的设计方案,售前工程师提供产品选型和报价方案制定,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报价的技术参数信息,进行匹配并选择供应商进行报价,取得相关的授权及成本信息,公司加上的合理利润后向客户进行报价,通过投标或者议标等方式获取合同后,出具具体智能化集成部署解决方案。公司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包括:软硬件产品的安装实施交付服务、软件定制开发及售后、运营维保服务等。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合同要求在规定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施工。各软硬件设备按期进厂,在采购方面,项目实施涉及的采购,由采购部在公司供应商名录中择优进行选择,签订采购合同并具体实施采购,由供应商直接发货到指定项目现场。所有安装完毕后联调结束前,相关控制权及所有权均已转移至公司所有,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前需承担该部分软硬件设备的存货风险。集成系统联调并运行稳定后由公司全权交付客户,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通过项目验收后,由工程服务部进行项目归档,并进行售后服务及运维服务。
结合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模式,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软硬件适配、特定功能软件定制化开发、设备交付、设备调试及售后维护等服务,公司承担提供重大整合服务的义务。在此过程中,涉及公司项目经理、工程服务部等相关人员成本按照公司会计核算方法计入制造费用,并按比例分摊到相关项目中,若项目过程中涉及大量开槽布线等工程,公司会向第三方进行采购并将相关成本计入直接材料,因此直接人工费用为0、营业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
3、结合合同签署、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和最终销售情况等说明相关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属于贸易型业务等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收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系统集成项目合同签署、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和最终销售情况等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合同获取方式 销售模式 合同金额 已收款金额 是否最终销售 收入核算方法 是否营业收入扣除 扣除判断依据
1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 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投标 直销 8,000,000.00 - 是 总额法 否 公司为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核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边境检查站智能查验系统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投标 直销 3,319,450.00 3,319,450.00 是 总额法 否 公司为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核算
3 长宁区基地项目综合布线及配电设备调试与采购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谈判 经销 2,174,556.33 2,174,556.33 是 净额法 是 项目在实施过程,公司无法证明其是主要责任人,采用净额法核算(注:1)
4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大(中)队值班室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招投标 直销 1,877,000.00 1,877,000.00 是 总额法 否 公司为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核算
5 双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双辽市公安局 招投标 直销 1,698,000.00 - 是 总额法 否 公司为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核算
6 开封市招生考试中心考点智能安检门项目 开封市招生考试中心 招投标 直销 1,665,000.00 1,399,000.00 是 总额法 否 公司为主要责任人,采用总额法核算
7 2023年基层单位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谈判 经销 994,601.90 994,601.90 是 净额法 是 项目在实施过程,公司无法证明其是主要责任人,采用净额法核算(注:1)
8 范县政务运行服务项目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商务谈判 经销 1,687,324.80 1,687,324.80 是 净额法 是 项目在实施过程,公司无法证明其是主要责任人,采用净额法核算(注:1)
9 专业教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商务谈判 经销 525,000.00 525,000.00 是 净额法 是 项目在实施过程,公司无法证明其是主要责任人,采用净额法核算
注1:签订的系统集成主合同对应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缺少具体的实施项目资料证明公司承担了系统集成项目的主要责任,因公司无法证明是主要责任人,报告期内,基于谨慎性,全部按净额法核算。
公司本期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合计为1,549.14万元,其中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取项目金额为1,512.19万元,占比97.61%,剩余项目为公司配合经销商进行投标,经销商获取业务后分包给公司,两种模式均按照流程签订销售合同,具备实际业务和需求背景,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具有匹配关系,因此公司相关销售真实并具备商业实质。
公司结合销售、采购、生产流程,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规定,对公司在系统集成业务中的身份进行分析,公司不为主要责任人的项目采取净额法核算收入,并扣除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36.95万元,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业务分类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 是否营业收入扣除 扣除判断依据
1 长宁区基地项目综合布线及配电设备调试与采购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 2,174,556.33 230,761.78 是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2 2023年基层单位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 994,601.90 44,010.53 是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3 范县政务运行服务项目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 1,687,324.80 71,104.66 是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 专业教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 525,000.00 23,584.89 是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相关销售真实、具备商业实质,已对属于贸易型业务等营业收入进行扣除、收入相关会计处理符合规定。
(4)详细说明本期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销售内容、客户名称、销售时间、扣除判断依据,扣除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其他应扣未扣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销售内容、客户名称、销售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业务分类 收入确认时间 审定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
1 深圳市若博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深圳联通大厦营业厅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大屏业务 2023年3月 123,894.02 123,894.02
2 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长宁区基地项目综合布线及配电设备调试与采购 系统集成 2023年3月 230,761.78 230,761.78
3 广东美电贝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基层单位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系统集成 2023年11月 44,010.53 44,010.53
5 河南名诚名采贸易有限公司 开封卫健委会议室音频提升项目 大屏业务 2023年3月 11,696.47 11,696.47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 672,380.22 注1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505,052.35 注2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注1:公司其他业务收入67.24万元,其中销售材料32.76万元,维修收入31.89万元,大屏培训、大屏检测收入2.5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被作为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全额进行营业收入扣除。
注2: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50.51万元,主要为公司与深圳市若博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等销售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后的营业收入被作为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全额扣除。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合计金额117.74万元,包含其他业务收入67.24万元,新增的贸易等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产生的收入50.51万元。
2、检查公司重要销售合同,对重要销售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评价收入确认政策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初)验收报告或合同约定的相关验收单据、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据、项目涉及物料的出入库单据、项目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等程序,结合报告期及期后回款情况,确认相关销售收入的线、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在执行营业收入审计程序的基础上,逐项检查、排除,关注异常交易,判断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准确性、完整性;
7、对GQY视讯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务洽谈流程,结合公司大屏业务及系统集成业务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条款的检查,分析判断GQY视讯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收入确认不审慎、不合规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是否存在营业收入其他应扣未扣情形等情况。
经核查,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未发现重大错报;营业收入扣除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二、2021年至2023年,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环境、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现金流情况、债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重大风险,认定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就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随着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落地与实施,拼接屏显示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支持,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大的助力作用。从终端应用的角度看,显示终端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会议服务、指挥调度、展览展示、智慧城市、电视演播、演艺舞台、商业广告、创意显示、虚拟拍摄等领域;从细分行业的角度看,应急、轨道、广电、能源、交通与运输、公安、军警、教育、通讯、智慧城市及大型企业等诸多行业,对产品的需求亦将持续增加。
可视化显示行业是一个技术引领发展的行业,随着技术的创新升级,驱动智能拼接显示产品向高度集成化发展,新技术催生新产品,新产品激发新需求,随着5G网络、4K/8K高分辨率显示、Mini/Micro LED、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多屏互动及云电脑/云桌面等新兴技术迭代,新兴科技产业将成为行业新的市场推动力,这将持续带动可视化显示终端的产品需求,不断赋能行业跨越式发展、助力产业升级。
公司深耕智能拼接屏显示领域三十余年,致力于向应用端提供技术领先的音视频显示控制领域产品。作为公司的基础业务,每年不仅为公司带来稳定的销售业绩,更是公司发展的原动力。在长期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得到了市场及客户的广泛认可,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及相关的应用案例,持续推进产品成熟度提升。公司为应急管理、智慧教育、公安军队、轨道交通、石油石化、金融、电力、教育、医疗卫生、通信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细分产品和高分可视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这些行业通常具有长期稳定的采购需求。
公司在品牌竞争力上也具有非常好的基础。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在国内多地设有办事处并不断拓展和延伸产品服务半径,已有的应用场景和服务方案基本覆盖全行业用户产品需求。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资质、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一级资质等,较完备的资质体系也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客户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提供了竞争优势。
公司有自身独特的产品体系。涵盖Mini LED/Micro LED拼接、DLP拼接以及液晶拼接等全品类显示终端,面向客户的各类应用场景,均能适配对应的产品组合,针对客户的一些特殊场景需求,还能提供专业的音视频集成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于以满足客户多维度场景应用需求为出发点,实现多方位、全矩阵的产品布局,覆盖与决策场景需求相关的云、网、端等各类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包括显示单元、处理器、中控系统、座席管理系统、会议系统、音视频设备及配套系统建设等。同时,公司深耕大屏拼接显示行业多年,对市场需求了解深刻,能够快速感知并响应市场环境及客户需求的变化,秉承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售后维保服务。公司自主研制的DMS屏显操作系统和全矩阵数字运维系统,攻克了传统显示拼接系统操作复杂的技术难题,这套系统智能化程度高,功能也更全面,在保留原有成熟的应用结构基础上,全面优化了用户管理、设备管理、维护管理等多个运用模块,大力提升了屏显操作终端效能,并以最新一代分布式系统为内核,包含拼接、矩阵、坐席、管控等四大功能,覆盖大屏幕系统的所有可控设备,可管理网络信号(虚拟屏、远程桌面及全制式流媒体信号)显示、计算机信号显示、视频信号显示等,具有多用户管理、预案管理、信号回显、信号综合处理、各设备参数监控报警等功能。
公司依托智能显示类产品以及长期积累的众多政企客户资源,围绕智能显示衍生至智慧业务类,即系统集成类业务。该类业务可根据不同行业应用场景需求开发定制化的行业解决方案,对众多的技术和产品合理地选择最佳配置的各种软件和硬件产品与资源,形成完整的、能够解决客户具体应用需求的集成方案。其中,软硬件产品的安装实施交付服务主要包括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音视频设备等硬件设备的安装实施交付。软件产品销售主要包括适用于各可视化系统等软件产品及智慧城市、智慧校园、智慧应急等行业应用软件销售。安装实施交付服务主要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系统调测等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设计、用户培训、系统运维、软件产品升级和定制化开发等服务。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旨在提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领域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是基于传统大屏显示的业务、技术和服务衍生、扩展而来的信息化建设业务,该类项目中同样包含电子黑板、视频处理器、显示控制系统等显示类产品和服务,通过大屏幕显示系统拓展到行业应用的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展示领域,与传统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和协同性,属于公司传统显示业务领域的自然延伸,具备长期的发展潜力,也是未来公司业务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
公司根据可视化应用领域技术发展的总体趋势,密切贴合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与研发体系,形成了稳定的盈利模式。
截至发函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22,624.27万元,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在手订单4,523.41万元增加400.16%,公司在手订单持续增加。
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经过公司综合评估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具备足够的财务资源支持,表明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方面、经营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迹象,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07,849.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8,545.66万元,负债总额为9,063.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0%,流动比率为866.65%,速动比率为824.50%,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59,368.13万元,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以及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现金流较为稳定,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不存在该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不存在该情形,公司目前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正常;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存在该情形;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不存在该情形;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正常;
经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前景良好,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要银行账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公司最近一年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不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环境,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分析其合理性;
2、结合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其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化,包括收入及毛利率变化、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等,识别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3、评价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与公司管理层讨论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理由并评价其合理性;
4、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及在手订单规模,评价管理层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严格费用管控方面制定应对措施的可实现性。
经核查,经对公司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未发现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三、2023年,大屏拼接显示系统收入为1.19亿元,同比下滑22.03%,毛利率为19.84%,同比增长11.58个百分点;销量为7,129单元,同比增长157.36%,测算单价为16,673元,同比下滑169.71%;营业成本下滑31.87%,其中直接材料、人工费、折旧费、分别同比下滑32.59%、34.13%、13.10%。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经营策略、定价策略和模式、主要产品价格、业务模式,并结合产品内容和业务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公司测算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1、补充说明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经营策略、定价策略和模式、主要产品价格、业务模式
公司聚焦智能显示等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以客户价值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创新的解决方案与科技服务,追求规模和效益双增长。公司主要采取订单
驱动的经营方针并实行“以销定产”模式,公司销售模式包括渠道代理分销和厂家直销两种模式,其中,采用渠道代理分销方式的由渠道代理对营销全过程进行技术和商务支持,项目的具体工程实施与售后服务则由公司按业务约定具体实施。具体而言,公司的销售流程如下:
1)立项与前期沟通。由销售部门负责搜集、跟踪客户信息,了解客户的初步需求,在公司项目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备,经销售主管评估后确定是否立项。同意立项的项目将结合公司产品和技术特点,围绕客户的使用需求出具技术方案,并为用户或总包提供初步报价。
2)招投标。经过对项目的评审后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则根据正式的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或配合总包商出具投标方案或完成投标文件。结合公司核定价格的原则以及项目竞争情况制定投标价格或者与总包商的合作价格。
3)中标及合同签订。中标后再次对项目进行评估,如确定接单,根据与采购方(业主或代理商)商谈的条款完成合同签订。
4)备货、生产及出货。将合同约定内容转换为生产备货,工厂根据用户现场工程进度要求和合同商务谈判的推进过程安排生产的相关工作,包括提前进行物料的准备和现场环境的确认,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出货条件安排安装人员及物流。
公司大屏产品系列分为标准系列和非标系列:标准系列分为黄河系、华夏系、DLP系。根据竞争对手和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设定黄河系产品为SMD系列,该产品需求大,竞争激烈,毛利率约5%-15%;华夏系为倒装COB为主,技术要求较高,毛利率约15%-25%;DLP毛利率在25%—50%;非标系根据项目竞争程度,技术参数要求,毛利率在10%—25%。公司在此基础之上根据项目中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调整然后对经销商进行报价。
公司报告期内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经营策略、定价策略和模式、主要产品价格、业务模式等方面均未较上年出现大幅变化。
2、并结合产品内容和业务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公司测算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公司大屏拼接显示产品主要分为LED、DLP、LCD三种,不同产品之间受到需求和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产品之间销售价格差异较大,且相同系列产品也因
点间距、模组尺寸、芯片材质等因素导致价格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大幅增加,但测算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销售LED产品数量较上期大幅增长,但主要为户外LED及大间距LED屏增加,该类产品数量大、销售价格低,如开封市体育中心体育工艺工程显示项目、开封万岁山景区户外大屏等项目;2)公司销售LCD产品数量较上期增多,该产品数量多但单价较低,从而导致公司报告期产品平均测算单价大幅下降。
通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公司测算单价金额与变动幅度均大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以智能拼接屏显示业务为基础,致力于满足客户多维度场景应用需求,实现多方位、全矩阵的产品布局,覆盖与决策场景需求相关的云、网、端等各类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包括显示单元、处理器、中控系统、座席管理系统、会议系统、音视频设备及配套系统建设等,导致公司测算单价金额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高。
因公司项目大部分为整体报价,无法准确区分各产品销售价格,仅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因项目金额较大,投标报价要求详细可进行拆分,如公司2022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项目,公司不仅销售智能拼接屏,还包含音视频设备、操作台等硬件设备,以及为客户定制开发云管理平台、协作办公平台等软件系统,并将各个模块进行整合调度,打造一套集高效指挥、可协作配合、可视化管控、多平台兼容等功能的新型指挥调度中心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将是处置大范围公共突发事件、各级各区域灾害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核心指挥部。该项目合同金额8,857万元,其中拼接大屏金额约3,438万元,音视频设备、操作台、云管理平台等软硬件约5,419万元。因该项目包含大屏拼接产品,公司将其分类为大屏业务,导致公司2022年度大屏产品测算单价大幅增长,并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报告期内无类似项目,同时结合上述公司报告期产品销售型号的变动,故公司报告期产品销售量增多,测算单价却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2)结合产品特点、直接材料主要类型、采购量和价格变动,单位人工成本、工时耗用、生产人员人数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销量增长背景下各项营业成本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产品成本由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构成,其中固定成本主要为直接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水电费等,该类成本与业务量增减变动无必然关联;变动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该类成本受业务量增减变动影响。此外,公司DLP产品为车间自产,LED等产品采取OEM生产,其业务量的增减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车间费用产生影响。
①人工成本:本期人工成本较上期同期降低34.13%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生产订单较多,为了按期完成国家应急管理部项目,公司抽调工程、技术等部门人员前往现场施工,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积极性,给予员工一定补助,相关补助计入成本所致;
②折旧费:本期折旧费较上年同期下降13.10%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车间新购置设备较少,部分设备折旧期限到期停止计提折旧所致;
公司变动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本期直接材料较上期降低32.59%,主要系①公司本期销售量略微降低;②公司生产“定制型产品”,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产品种类较多,如DLP、LCD、LED等产品,每种产品的型号繁多,生产所需原材料存在差异;③公司积极探索智能显示与定制化场景应用的深度融合,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与建设,上年同期开展国家应急管理部指挥中心项目,公司销售内容不仅包括LED显示屏等显示设备,还包括音视频设备、操作台等硬件设备,导致该项目的直接材料成本与大屏销售量变动幅度不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各期受到销售内容构成、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销售量与直接材料成本金额变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
(3)结合价格、销量和营业成本明细,公司竞争优劣势,补充说明公司2021年至2023年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1)大屏幕拼装显示系统主要分为 LED 和 DLP 等显示控制类产品。LED的技术比较成熟,中标后客户提出需求,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之后联系供应商进行 OEM 生产,生产完成后,货物发至业主现场,由公司提供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同时,LED 大屏大部分需要内置公司已获得专利权的 DMS 大屏可视化集成控制管理软件(获得密钥)才可进行操作。而DLP 由公司自行生产,货物发至业主现场,由公司提供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公司不同大屏产品之间受到需求和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产品之间销售价格差异过大,且相同系列产品也因点间距、模组尺寸、芯片材质等因素导致价格存在差异。
2)系统集成业务是基于大屏拼接显示的业务、技术和服务衍生、扩展而来的信息化建设业务,该类项目中同样包含电子黑板、视频处理器、显示控制系统等显示类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但普遍存在 LED 和 DLP 产品较少或没有相关品类产品的情况。并且公司系统集成业务获取方式主要依托智能显示类产品积累的众多政企客户资源欧宝平台、凭借公司技术方案设计能力、项目管理能力、软件开发能力、运维服务能力等优势因素获取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商务洽谈方式获取项目,系统集成业务的定价系由公司综合所投入的软硬件设备及人力成本等自主确定;项目定价系由公司大区设置的指导价为准,结合开发部署所需投入资源后,与客户报价、商务谈判确定。综上所述,公司会根据该项目的竞争程度、复杂程度确定毛利率进而确定最终报价,系统集成业务2021年至2023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公司2022年系统集成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系统集成项目较少,主要项目为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智慧警营建设采购项目,项目客户为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属于国家部委,作为业主方议价能力强,并受项目施工难度及项目实施内容的影响,公司直接中标时项目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2022年系统集成业务整体毛利率较低。
公司深耕大屏拼接显示行业多年,对市场需求了解深刻,能够快速感知并响应市场环境及客户需求的变化,秉承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售后维保服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
同行业公司往往集中资源发展某一个或少数几个专业领域,诸如LED细分领域的深度发展。公司有其自身独特的产品体系,涵盖Mini LED/Micro LED拼接、DLP拼接以及液晶拼接等全品类显示终端,面向客户的各类应用场景,均能适配对应的产品组合,针对客户的一些特殊场景需求,还能提供专业的音视频集成解决方案公司有自身独特的产品体系。相较于同行业公司,公司具有满足客户定制化场景运用需求的产品多样化优势。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拥有相对较高的品牌知誉度。公司依托完整的市场营销体系,不断塑造在国内市场的品牌知名度。
在长期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得到了市场及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为应急管理、智慧教育、公安军队、轨道交通、石油石化、金融、电力、教育医疗卫生、通信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细分产品和高分可视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这些行业通常具有长期稳定的采购需求。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业供应链建设,与重要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彼此相互依托、共同发展。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在国内多地设有办事处并不断拓展和延伸产品服务半径,已有的应用场景和服务方案基本覆盖全行业用户产品需求。公司目前已通过屏幕显示系统的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各项体系认证齐全,为产品质量保驾护航,结合公司各方面优势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49项有效专利(其中国内发明专利30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3项,国内外观设计专利6项),公司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资质、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一级资质等。较完备的资质体系及专利优势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向客户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的服务构造了较高的行业壁垒。
但公司对于大型项目的管理能力与经验尚有欠缺,项目的控制能力较差,为项目能如期交付额外增加了人员投入、成本投入,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各管理阶段的组织、计划、成本控制与监督。此外,因公司多数项目为差异化及定制化项目,不同项目之间采购内容差异较大,导致公司采购暂未形成批量采购优势。
通过公司近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对比可知,公司2022年度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项目,该项目金额与规模大,且该项目毛利率为负数,导致公司当年的大屏拼接显示系统整体毛利率下降13.14%。应急管理部项目毛利率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是:(1)该项目属于 2022年度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并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因该项目属于行业标杆项目,各个厂家为了提升行业影响力均积极参与项目的投标,竞争激烈:(2)该项目付款条件较好,公司现金流压力较小,风险较低;(3)该项目为公司成立 30年来最大的单体项目,公司对于该种大型项目工程管理经验略有欠缺,为项目能如期交付增加了人员投入,导致成本增加,销售毛利率为负数。若剔除该项目影响,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毛利率约为21.40%,处于同行业及公司日常定价平均水平。本期公司不存在特殊项目,毛利率恢复正常水平。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关注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售后服务条款、结算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公司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明细,并检查相关支出原始凭证,确定各项成本支出的线、对毛利实施分析程序,对比公司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差异,分析差异原因是否合理。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策略、定价策略、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测算单价金额的变动幅度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与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不一致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量与直接材料成本金额变动幅度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本年度毛利率属于正常水平,未见重大异常。
四、2021年至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变动频繁,2023年第一大供应商深圳蓝普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普视讯”)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30%;天眼查显示,第一大客户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销售额为2,353.98万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660万元,第三大客户容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761.06万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60万元,且与第四大供应商纳协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拥有同名股东岳国涛,持股比例分别为5%和100%,第四大客户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销售金额为754.72万元,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760万元,第五大客户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共同投资情形。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2021年至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交易内容、合同取得方式、合同金额、收入金额、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截至发函日回款金额、是否逾期、是否存在退货退款情况,核查销售价格是否公允,结合公司业务模式说明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和合理性,核查客户规模是否与交易规模匹配,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2023年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大屏智能拼接显示产品及系统集成业务为主,报告期内持续进行大屏幕智能拼接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除 Mini LED/Micro LED拼接、DLP拼接以及液晶拼接等全系列产品外,公司仍围绕智能显示开展系统集成类业务,进行软硬件产品的安装实施交付服务,该类项目中同样包含电子黑板、视频处理器、显示控制系统、网络设备、音视频设备等显示类产品和服务的产品,但普遍存在LED和DLP产品较少或没有相关品类产品的情况。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 业务分类 交易内容 项目个数 销售模式 合同取得方式 合同金额(含税) 收入金额(不含税)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截至回函日,2023年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金额 是否逾期(注1) 逾期金额 截至发函日逾期时间 是否存在退货退款情况
1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四次) 大屏 LED小间距显示屏1、LED小间距显示屏2、LCD液晶拼接屏、智慧屏、LED分布式输出节点、无纸化升降话筒一体式终端、分布式输入节点、UPS系统1、专用终端主机、视频融合平台视频交换节点、安全运营管理平台、路由器等 1 直销 公开招标 26,600,000.00 23,539,823.01 26,600,000.00 0 否 - 未逾期 否
2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指挥中心建设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第1包、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大(中)队值 班室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大屏 LED显示终端、LED显示系统终端、48口POE交换机、无线投屏器、指挥研判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主机)、LED屏配电箱、数 字控制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控制系统-发送卡、分布式指挥节点供电模块等 2 直销 公开招标 10,206,313.73 9,032,136.04 - 0 否 - 未逾期 否
4 兰考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数字化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 系统集成 大数据平台技术服务、物联网方案集成服务、软硬件安装调试的集成服务等 1 直销 公开招标 8,000,000.00 7,547,169.81 7,600,000.00 0 是 7,600,000.00 0-6月 否
5 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开封市体育中心体育工艺工程显示项目 大屏 全彩LED显示屏、显示屏控制系统、视频拼接处理器、HDMI分配器、交换机、显示屏钢结构、装饰、一层主屏幕(四面)、二层环形屏、高清视频矩阵、视频中控服务器、中央控制主机等 1 经销 商务谈判 7,491,000.00 6,629,203.54 2,691,430.00 0 是 2,691,430.00 0-6月 否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 业务分类 交易内容 项目个数 销售模式 合同取得方式 合同金额 收入金额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截至回函。